一、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如何确定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院打点滴发生过敏反应可以索赔吗
首先,打点滴发生过敏反应,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医院的过错。
实际中,给患者安排打点滴前,如果药物会出现过敏反应,比如青霉素,那么要先进行皮试,确定患者的状态是否适合打点滴。
所以,若是打点滴前未经过皮试,导致患者发生过敏反应,输液不当造成患者损失的,属于医院的过错。
反之,难以证明医院具有过错的,患者不能主张医院的过错。
其次,医院对此有明显过错的,可以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不过,医院打点滴出现过敏反应,只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才构成医疗事故,并且索赔时以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为准。
另外,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双方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患者可以主张多个损失赔偿,比如抢救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需要技术鉴定的,由市级以上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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