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户口本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主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需要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且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
户口本丢了如何补办户口本
户口本丢了补办户口本流程如下:
1、由户主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填写申请表;
2、户口本上有关人员均需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提交申请报告后并上交其他辅助材料;
4、缴纳工本费即可。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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