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一、什么是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指采用强制的方法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法处罚。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
为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但驱除出境的适用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适用时不仅要考虑犯罪情节、罪行轻重,还要考虑国际大形势和犯罪人国籍国与我国的外交关系等。
三、什么叫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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