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规定,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
据安徽省卫生厅吴划非主任介绍:这个决定是国家卫生部近日对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要求明确申请医疗事件鉴定期限的请示批复而做出的。以前虽然早有医疗事故鉴定方面的条例,但没有在申请时效上做具体规定,可以说批复的实施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及群众都有意义。因为在规定实施前有很多群众把多年以前认为是医疗事故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虽然从侧面反映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但是却给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带来了难度,如:由于天长日久有关的原始凭证已部分损毁或遗失等。现在卫生部有了明确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后,双方不会再出现扯皮现象。
医疗事故鉴定时效过了怎么办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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