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所需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提取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提取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职证明或迁居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能够贷3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针对贷款申请人的年纪有一定的规定,贷款申请人的年纪会决定对应的贷款限期。依据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个人公积金贷款限期最多不能超过30年,针对男性和女性也有一定的区别。
三、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公积金的用途: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其公积金;可以依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可以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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