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构成盗窃罪的,除非嫌疑人死亡,一般案件是不存在撤诉可能性的,即使赃物及时返还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只能从刑罚上从轻处罚,不会做撤案处理。撤销案件是司法机关一种终止刑事诉讼的方式。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可作出撤销已立案的案件的决定,但要在侦査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撤案后被逮捕的被告人,也应当立即释放。
盗窃罪能否撤案
盗窃罪立案后是不能轻易撤案的,但是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撤销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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