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上班途中车祸亡亡算工伤吗?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其实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其中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情况比较多,但如果事故比较严重的话,出现职工死亡的结果也是有的。所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本人责任,则不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全文5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