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应作无罪判决,但检察院起诉一般不会没有其他证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他们很容易找到。嫌疑人被羁押的,要在法定期间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的,不受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的限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涉嫌强奸罪没有证据只有当事人口供法院会判刑吗
涉嫌强奸罪没有证据,只有当事人口供,如果受害人与被告人对强奸事实没有异议,法院可以定罪。
人民法院是认定犯罪的唯一机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能确定其有罪。
在最终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不能称之为罪犯。
如果有迹象或有证据表明某人可能实施了犯罪,被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可称为犯罪嫌疑人,也即某人涉嫌犯某罪。
涉嫌强奸罪,就是根据证据表明,某人可能实施了强奸罪,但还未经最终法院判决到底是否犯此罪,在此之前就可称为涉嫌强奸罪。
强奸是指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前提下,强行与之进行性交。其中,违背被害人的意愿进行性交既包括其中一方不同意发生性交行为时的强迫行为,也包括其中一方虽然同意进行性交,但双方就性交方式未达成一致意见时的强迫性交行为,例如甲同意在使用安全套的前提下与乙发生性交行为,但乙采取暴力手段,在不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与甲性交,此时强奸罪也成立。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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