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未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无相应证据。但被告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除外。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违法行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原告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应当提供向被告申请的证据。但在下列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形状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按照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无法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和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为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原因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证据清单包括哪些
法规中对证据清单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需要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对证据的来源和对象以及内容进行简单扼要的说明,并签名盖章写清提交的年月日。
同其他诉讼中的证据是一样的行政诉讼证据也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证据、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等种类。
所以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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