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赠与财产不一定有效,如果男女同居期间,赠与财产,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有转移、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彩礼且具备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或者侵犯同居一方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的,赠与财产无效;如果是普通恋爱期间赠与财产,已经赠与了的,赠与有效。
同居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需要平等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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