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费用都可全额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杭州:职工工伤治疗费用支付管理的补充意见
关于杭州市职工工伤治疗费用支付管理的补充意见
杭劳社工伤[2007]166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精神,职工工伤治疗费用支付管理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目录》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的同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急诊挂号费、工伤抢救需用的输血费和工伤镇痛治疗费、工伤检查治疗的胶片、图文报告等辅助诊断项目费、因诊疗和治疗所必需使用的医用卫生材料费、国产或合资类的植入性材料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进口类植入性材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0%。
2、工伤职工在紧急抢救期间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抢救治疗性用药,应提供临床病历记录,并附相关辅助检查指标,加盖医疗单位公章,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全额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烧伤使用的积雪甙霜、积雪甙片、生物敷料,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全额支付。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为1至4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用家庭医用床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在2000元内按实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以上意见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