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名称等表明合同本身的情况;
2、合同当事人的情况;
3、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
4、合同标的的的名称、类型、范围、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加费用;
7、包装和喷嘴;
8、运输;
9、文件。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内容由“约首”、“本文”、“约尾”三部分组成。约首包括合同的名称、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的名称及地址、合同序言等;本文为合同主体部分,包括各项交易条件与合同条款;约尾是合同的结束部分,包括合同的份数、附件、使用文字及其效力、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双方签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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