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需要履行的义务:
1、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信息,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所有开户银行、账户、存贷款余额,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及相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贷款应当按照贷款合同使用。
疫情期间借款合同借款人还款义务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受疫情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减少,现场业务办理确为不便。但当下社会电子支付方式已经普遍,疫情影响也不会导致借款人自身的还款义务消灭,故借款人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如当事人举证证明因疫情形势及防控措施客观导致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的,可根据个案情况结合政府相关支持性政策依照公平原则予以衡量。
疫情造成公司企业无法开工,员工也无法工作,必须导致了信用卡难以还款处理,特别是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上,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银行机构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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