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序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宪法的作用:
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2、基本人权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特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具有如下特征:
1.普遍性与特殊性。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有许多普遍概念和一般性特征。
2.政治性与法律性。我国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和国家根本法,兼具政治性和法律性。
3.民主性与科学性。我国宪法是充分发扬民主、反映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宪法。
4.稳定性与变动性。宪法是国家大厦的四梁八柱。宪法稳则国家稳,宪法强则国家强。但宪法又不是僵死的教条,必须随着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5.民族性与世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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