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籍证明需要以下材料: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出示相关证件打印户籍证明即可。户籍证明,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以上就是开户籍证明注意的材料。
怎么开户籍证明
开户籍证明做法如下:
1、查找《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户籍资料;
2、难以查找的户籍资料,通过市局公安档案馆网页登记查询;
3、填写《户籍证明信》,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4、退还《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留存单位《介绍信》。单位或个人为证明公民身份等事项,要求派出所为其开具户籍证明的,派出所要使用统一式样的《户籍证明信》。户籍证明,指迁移户口的居民进行落户流程和户籍注销,一般是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般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如果市民需要使用户籍证明材料,建议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近期的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中已有的登记内容或查无依据的,不予开具证明。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相片的,但有个人相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现役军人和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应履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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