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交的证据有: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证据,包括医院证明、病历资料、音像资料、公安机关证明、社会组织证明和证人证言等。
一、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证:
1、遭遇家暴即使去医院开具验伤证明;
2、收集被家暴的录音录像资料;
3、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可以让第三人作证;
4、保留施暴方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资料;
5、收集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二、办人身保护令要申请吗
人身保护令是需要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的。且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家庭暴力需要些什么证据
①一方承认自己存在家暴的悔过书;②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③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④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⑤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⑥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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