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金额欠款4000元可以起诉吗?
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起诉的:
1、原告跟欠款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原告有具体的诉求及欠款纠纷的事实和理由。
4、法院具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款4000元诉讼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欠款4000元起诉后不执行调解书怎么办?
不执行调解书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属于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过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不能超过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目的。\n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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