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变化
主要涉及五方面的变化,特别是在贷款范围、额度和受益范围等方面
我市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将于今日起正式实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主要涉及五方面的变化,特别是在贷款范围、额度和受益范围上都有较大变化,让更多劳动人群被纳入制度保障,值得注意的是,重病提取被明确写入新规,11种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被进一步明确。
1、明确重病可提取
修订后的新缴存办法进一步拓宽了受益范围,缴存办法中明确将外籍人士、单位聘用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了制度保障,更多劳动人群可以受益住房公积金。同时,在此次提取管理办法修订中,租房提取、重病提取被明确写入管理办法,同时还增加了重大自然灾害提取业务。
2、最长不超过20年
修订后的新缴存办法将贷款范围明确为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大成都范围)的普通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而此前为30年。贷款申请人临近退休,但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3、二套房贷有限制
此次修订,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购买成都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而在此前没有类似限制。2011年成都市统计局发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深度解析报告显示,成都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6.58平方米。
4、最大贷款额达70%
为体现责、权、利对等原则,今后单笔可贷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账户余额挂钩,公积金中心应综合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收入情况、还贷能力、信用状况、购房价格、贷款期限、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款比例等因素评估后确定借款人可贷额度。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由公积金中心确定、调整,并在稍后予以公布。
此外,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5、骗提5年内禁止办理
新的提取管理办法针对目前骗提、套取公积金现象较多的情况,将从提取资料、提取次数等方面对提取业务流程做进一步规范,堵住骗提漏洞。办法规定,骗提住房公积金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骗提住房公积金职工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并告知职工单位,同时在5年内限制其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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