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部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关于建设部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建设部
关于建设部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关于建设部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建人函[2005]2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设部独立设置村镇建设办公室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183号),我部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独立设置村镇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建设部村镇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房建设;研究提出村镇建设的法规、方针和政策的建议,以及全国小城镇发展战略;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村镇建设办公室设综合协调处、建设指导处。
二、城乡规划司职责作相应调整,不再承担建设部村镇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提出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的职责。
城乡规划司撤销村镇建设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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