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单方面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有下列情况的,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不当得利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不当得利的民事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中国人起诉国外人起诉离婚在中国怎么办理,离
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起诉一方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全文7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