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
1.首先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公证处可以公证夫妻债务分担吗
公证处可以公证夫妻债务分担,只要公证的内容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或可撤销事由。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公证的有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
三、离婚前夫妻债务造假怎么办
离婚前夫妻债务造假,另一方可以收集造假证据,然后向法院提交。伪造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种类型,在诉讼过程中当被查实存在伪造债务的,法院会判决造债务的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7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