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延缴费。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待符合后延缴费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后,再按规定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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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入农保或居保。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不符合后延缴费条件或不申请后延缴费的)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一次性领取。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不符合后延缴费条件或不申请后延缴费的),且无法转移、转入户籍地居民养老保险、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