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法院不立案只能协商解决。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有一定的主管范围,超出主管范围,人民法院即没有审判权。对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者界限重合,或者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由政府做出确权决定。
发生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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