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宅基地纠纷还可通过人民调解解决。
二、常见类型的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
1、非法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引发的纠纷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超过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它主要是一个没有土地审批权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如乡镇政府批准征用或使用的土地,或省级政府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尽管他们有权审批,但超出了自己的审批权限。
2、占用宅基地以外的集体闲置土地引发的纠纷
事实上,宅基地以外的闲置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都无权占有。
宅基地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找政府解决,切忌不要采取武力威胁和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样不但无法解决纠纷,还会触犯法律受到处罚。还有其他拆迁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3、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土地所有权转让未经变更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即私人交换宅基地一般是违法的。一般来说,更换农村宅基地的最佳方式是签订土地变更协议,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仅可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宅基地所有权纠纷,而且可以避免未来宅基地转让的未知所有权。
4、土地建设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起的纠纷
《民法典》在物权编对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法源依据、相邻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权的限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邻里之间要团结互助,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尽量避免对他人造成阻碍。
在实践中,在宅基地取得环节发生的纠纷主要体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为贯彻“一户一宅”原则而引起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此为“一户一宅”原则的基本内容。尽管法律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此规定应作如何理解是有分歧的,并进而成为引发纠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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