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所。法的渊源一词法源于欧洲大陆古罗马的Fontesi
ris,普遍使用法的渊源一词的是英美法系的学者。法的渊源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包括以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别的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还是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也必须以宪法为根据,不能违法宪法的规定。任何一部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
2、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包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其他相关法律指的是在其他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比如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监狱法等。
3、法律解释
国家有权机关制定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的法律解释也属于法律渊源。
4、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5、有关国际条约
总而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比较多,但都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审判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法庭审判由合议庭的审判长主持。
1、开庭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
(2)宣读法庭规则;
(3)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4)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5)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法庭调查
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
(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
(4)出示、核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经过当庭查证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
4、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5、宣判
宣判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