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人需要未满14周岁,还需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没有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外地子女在东莞上学要什么条件
外地子女在东莞上学的条件具体如下:
1、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2、房产证,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本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劳务合同,父母在本县合法务工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以及近期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
4、学前教育毕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外出就读证明;
7、幼儿疫苗接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