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转让土地收据怎么样写?
1、标题为“收据”;
2、正文主要表明收款人在何时收到相对方交付的物品或者钱财,包含数量或者具体金额;
3、收据结尾应当有收款人的签字、按手印或者加盖公章。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转让土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5、转让土地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1、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2、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3、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政府优先购买;
4、填写转让审批表,进行审批;
5、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
6、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五、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存在哪些情形涉嫌犯罪?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六、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嫌犯罪处理流程有哪些?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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