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双方应亲自抵达其中一方所属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申请登记;
其次,应当向该部门递交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
第三步,婚姻登记人员将对两人的离异意愿进行详细咨询;接下来是等待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最后,若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当事人仍然决定离婚,则可获得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