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针对的是大多数的情况,但是对于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因为生活环境的差异导致不能对结婚年龄的问题一概而论,因此我国部分少数民族的结婚年龄问题应根据当地具体的婚姻实施条例来执行。其中,有些少数民族中有规定18岁可以领取结婚证的情况,比如,内蒙古地区的少数民族。
依据当地婚姻实施条例18岁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那么18岁是可以领结婚证的。
达到法定婚龄是婚姻有效的必备条件之一,只有具备了结婚的全部要件,婚姻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才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少数民族可以18岁领结婚证吗
少数民族不可以18岁领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是:
1、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男女双方的婚姻状态不能是已婚;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不是因为胁迫结婚的情形。
结婚登记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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