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饭店用添加剂可以举报么
如果饭店使用了不合法或过量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进行举报。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或者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投诉。
在举报时,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食品的照片、购买凭证等,以便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取证。同时,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饭店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添加的食品名称等。
食品安全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任何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都应该受到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饭店卫生投诉电话多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外出就餐,如果发现饭店违规使用添加剂、食材过期变质、餐具消毒不合格等,可以拨打电话12331进行举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n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n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n (三)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n (四)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n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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