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方因其所受损失要求赔偿的,过错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可见,并不是所有的离婚诉讼中都存在需要赔偿的情形,只有一方存在致使婚姻破裂的过错,且另一方要求赔偿时,过错方才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夫妻任意一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因为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而受到惩罚。所以,双方无法定过错的,谁先提出离婚,都不需要给予对方赔偿。
单方提出离婚赔偿给的有效吗
单方提出离婚不一定要赔偿。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一方当事人在婚内没有过错行为,比如与他人同居、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没有对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那么当事人无需因为自己提出离婚的行为而给予对方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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