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醉酒驾驶这一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赋予了相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在醉酒驾车的情况下,若出现新的证据支持,或者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持异议时,便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第三个自然日开始,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在该项申请中,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复核请求、理由以及能够支撑其观点的关键证据。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然构成犯罪,此类行为极易引发交通意外事故。因此,对涉嫌此罪行的行为人,除追究刑事责任外,相关部门还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撤销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等。当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已接受行政处罚之后,倘若相关当事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则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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