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流程
时间:2023-05-08 10:14:28 1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是: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二)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三)质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五)能够证明出质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六)能够证明出质房地产价值的材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完整。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申请号和回执,注明收到的文件、受理日期和流水号。(一)登记机关从不动产登记簿中了解申请转让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让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未经有关部门同意,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性住房、微利性住房、行政划拨用地、减免地价用地等);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C.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D.共同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e.所有权有争议;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二)从房地产登记簿或者计算机记录中查明申请质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明或者其他房地产权利证明证明;

C.质押登记申请是否按要求填写;D.质押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1)经批准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在房地产权证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质押记录应当包括出质人、质权人、质押物的名称、面积、价值、金额和期限。(二)预购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在买卖合同上加盖抵押专用章。(1)注册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出质人凭回执、身份证明、付款凭证领取)返还出质人。按规定建档,建立土地、不动产登记档案。第二,房地产抵押风险。一是办理房产证要落实当地挂失时间。

2。部分地区挂失补证期限过短,存在擅自挂失补证的情况。

3,存在虚假房产证质押情况

4,如果之前质押房产证的房产存在抵押情况,那么我们就没有优先偿还抵押贷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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