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写明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
一、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必备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3、租赁用途。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
写清租赁期限的意义是: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及交付方法。
6、修缮责任。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使用性质是什么
商用办公,生活住宿,仓库,厂房。等等。但是不可以随意更改房屋使用性质。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三、出租房屋有孩子的合同
出租房屋有孩子的合同应写明租赁双方的身份姓名;房屋的位置面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关于养育孩子的特别规定;孩子造成租赁物损毁的违约责任;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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