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送。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行使了解除权之后,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法律并没有限制必须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通知,由此推定只要是合理的通知方式,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因此,行使合同解除权后的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送到对方当事人手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终止函怎样写
______公司:
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的大力协助和配合!关于贵我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________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
基于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注:或者写其他的原因),我司现决定,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贵-司续签合同,我司将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与贵-司结清双方已经发生的权利义务。再次感谢贵-司在以往合同执行总的鼎力支持!
特此通知。
顺祝商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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