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都死了,只有父亲的遗嘱能继承吗
1.在无书面遗嘱的情形下,若两名当事人同时离世,那么他们所遗留的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首先轮到的是配偶,之后是所有的子女们,最后剩下的则属于双方的父母亲。
因而,两个人父母各自占有的50%的份额,将依法分别在各方父母以及所有的子女之间平均分配以实现继承。
2.如果是出现了先后离世的情况,那么先离世者的份额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该部分遗产同样由其父母、配偶以及子女等份继承。
而后离世者则需将自身持有的房产份额与继承自已的前任的那部分份额合并起来后,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传承,此部分遗产也会由后离世者的父母以及子女等份进行分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父母的生前赠予份额已完成去世后可以重新算遗嘱再次继承吗
关于已办理登记或公证程序的赠与房产,除非遵循原先规定,否则,其他后代无法继承该遗产。
如果赠与人和赠与人的后代存在下述情况,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受赠者出现如下任一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故意伤害赠与人及其家属或近亲;
(2)未尽到应有的扶助赠与方的责任;
(3)违反了赠与协议中约定的某些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利应该在他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原因后的一年之内行使。
若受赠者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了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律代理人便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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