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财产按照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则进行分配,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优先考虑照顾子女、女方等方面,还有无过错方的权益综合考虑进行分配。夫妻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不参与分配。离婚后,一方认为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况
(一)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