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明确,企业股权是投资者投资于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的财产而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的综合性权利。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人份额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所拥有的财产份额,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进行管理和支配。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其主体是合伙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这种合伙份额代表的权利显然与股权代表的权利有所不同。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不同于转让企业股权,因此,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不应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3条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的规定。
一、合伙人资格有什么要求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对合伙人的资格也做出规定:
1、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二、合伙人可以单方面转让自己的股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因此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则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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