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占道经营的相关法律规范可以明确表示为:“占道经营”乃是经营者或者个体商贩将商业活动直接进行于道路或其他公共空间,从而占据了部分道路或公共场所以供营利的经营方式。在实施这种经营方式时,务必确保已经获得了来自当地政府机构或大都市市政府所颁发的相应许可证书或营业执照,并且严格遵循卫生与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