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二、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续签
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除合同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不续签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法律规定,满足特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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