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单方卖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3-03-20 20:10:18 2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单方卖房协议,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事后不认可的,买家知道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该协议可能没有效力。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买家是善意第三人,则协议有效。不过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一、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有份吗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去,这种“加名”行为,在法律上称为赠予行为,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

二、丈夫可以和妻子离婚时房屋和婚前财产吗

一、离婚时可以请求分配婚前房产吗: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对属于一方财产的房产作出分割的。不过要是有证据证明,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话,那么离婚的同时也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可以请求分配所继承的财产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如何。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三、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房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换句话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父母名义买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父母的,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就不能在离婚时请求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但是如果论及购买该房的出资,则可以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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