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土地拍卖是否意味着破产
需要结合案情,只是一般债务纠纷,不一定走破产程序;如果在拍卖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可申请破产。
1、企业破产资产处置拍卖无人问津,可以进行流拍,然后重新估算价格继续再拍卖。
2、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
3、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4、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供款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
5、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由接收单位安置。但是,没有必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的,可以计入破产财产。
二、国企破产清算土地拍卖如何交税
1、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2、税收具有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质权、留置权执行。
3、鉴于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纳税人因强制执行活动而被拍卖、变卖财产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优先从该收入中征收税款。营业税、城建税等由被拍卖方企业承担,由法院依法优先从拍卖财产获得收入中征收税款。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清算组处置破产企业国有土地权时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对受让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可以在计算增值额时扣除。
三、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程序
1、整体拍卖。一般用于对具有某些潜在优势的中小型企业的资产进行拍卖。
对大多数具有地理位置较好的房地产或适用的设备,规模适中的中小型企业,采取整体拍卖的方式,适宜投资人进行投资转产或原破产企业职工以集体回购、股份制改造方式重建劳动组合,恢复生产经营。它的特点是:由于生产经营及配套设施相对完整,买受人权利集中,可快速投入对资产的经营动作,对各种经济类型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和个人参与竞买有较大的吸引力,拍卖操作也较为简单易行。
2、分体拍卖。一般用于对中型工业企业的破产资产进行拍卖。
它的特点是:由于中型工业企业大多专业性强、下岗职工人数多,地理位置欠佳,总体价值较高,在经济发展相对欠发达地区,征集竞买人较为困难。因此,可采取分体拍卖的方式,将一个工厂的资产以生产车间(或生产线)、生产部门闲置地产等为单位分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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