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需要缴税。解除存量房买卖合同是否还要交税,主要看是不是有过户手续,如果有过户,是肯定需要纳税的。如果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一直都是自己的,就不需要纳税。不论何种途径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过户变更,国家规定都认为是交易,交易即发生各种税费。其中分别有过户登记双方的应缴纳税费,国家规定买房税费买方承担,卖方税费卖卖方承担。凡法院拍卖的债务人抵债房屋所有权,法院将从拍卖所得款中代扣缴纳卖方税费,买方税费将有拍卖买受人承担。
一、房屋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
1、合同名称(产品名称):写明所要买卖的产品的属性或者名称。
2、合同签订目的: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合同主体: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联系方式和住址等,若当事人为公司的,应当有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住址和公司的名称甚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合同签订负责人。
4、主要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产品的交(提)货期限;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验收方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5、双方签字(盖章):盖章应清晰,且公司名称与合同名称要一致相对应,且要手写署名并写明日期,一般来说,签订合同之日即合同生效之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院调解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交税的,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合同的名称;合同签订的目的;合同的主体;包括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双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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