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中货物产生损失承运人不需要负责的情形有: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也包括战争等社会现象;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主要是指货物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合理损耗,主要是指一些货物在长时间的运输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损失,对于这一部分损失,承运人也不负赔偿责任;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是指由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
运输货物损失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运输货物损失赔偿纠纷的处理: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金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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