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有序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在抽查中更加突出地方实际,逐步聚焦监管主要问题。
年初,总局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除年报抽查外,统筹安排2016年本地区企业公示信息的其他不定向和定向抽查工作,制定切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抽查方案。抽查对象、比例、内容、次数及时间等由各地确定。
根据初步统计,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以省为单位计划开展共计37批次抽查工作,其中31批次属于定向抽查,说明各地抽查工作逐步聚焦监管的主要问题,更加具有针对性;有2个省计划以地级市为单位组织48批次抽查工作,其中34批次属定向抽查。
从抽查对象及内容看,有7个省(区、市)计划组织10批次针对投资类、网络金融类企业的定向抽查,反映出当前非法集资等问题突出;9个省(区、市)计划组织13批次针对补报年报企业、未年报企业及年报存在疑点企业的定向抽查;7个省(区、市)计划组织9批次针对危化品、煤炭、食品等特定行业的定向抽查;3个省(区、市)计划组织7批次针对出资信息的定向抽查;3个省(区、市)计划组织4批次针对处罚信息的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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