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肇事者有保险时,保险公司应先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索赔。如果不足,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果肇事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或者保险公司已经行使了赔偿权利,那么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肇事者有保险,保险公司应先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索赔。如果不足,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果肇事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或者保险公司已经行使了赔偿权利,那么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保 险 公 司 应 先 在 保 险 责 任 限 额 内 索 赔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先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索赔。如果保险责任限额内无法满足受害人的赔偿要求,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责任免除或者减轻赔偿责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保险公司已经尽到了保险责任,受害人仍然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情况包括: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受害人无法举证损失的发生或扩大、第三人有过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保险公司应当遵守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索赔。如果无法满足受害人的赔偿要求,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遵守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索赔。如果无法满足受害人的赔偿要求,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受害人也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如果出现保险公司无法满足赔偿要求的情况,可以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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