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可以在起诉方居住地法院起诉吗
时间:2023-03-09 15:20:25 1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应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一、离婚必须回当地呢还是在外地就能离呢

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应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外地户口如何在北京起诉离婚

外地户口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住所地即户口所在地),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北京的;

2、夫妻双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为北京的;

3、一方若因刑事犯罪限制了人身自由,原告在北京居住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

4、被告在部队服役,原告在北京居住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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