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法律只规定了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所以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的,则董事长就享有此权利;反之如果公司章程中对此没有做出规定的,则董事长就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一、法律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有哪些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二、股东大会如何决议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没有表决权上限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提高决议通过须要的表决权数量,从而变相获得一票否决权。注意看公司章程有没有特别规定。
另外,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东会表决方式有哪些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是“一人一票”还是按照“出资比例”都可以规定。一般而言,股东表决权的行使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但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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