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案件,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单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撤案是否需要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被告人,在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被告人先行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先行拘留后,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高法解释》第71条规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或者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蝌备情形的,可以依法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予以变更。因此,在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告人进行审查,如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则可以依法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予以变更。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住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案件调查等。如果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被告人予以处理,但并不影响取保候审的解除。
总之,在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告人进行审查,如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则可以依法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予以变更。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住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案件调查等。
在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告人进行审查,如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则可以依法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予以变更。但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住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案件调查等。如果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被告人予以处理,但并不影响取保候审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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