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吗
时间:2023-05-02 22:02:25 2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限公司转为股份公司是一种重组吗?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文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等方面保持公司主体一致,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名以上的发起人,200名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应当在两人以上,200人以下,二、发起人认缴、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发起人认缴、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出资额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支付。未缴足股款前,不得向他人发售股份。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足股本或者认缴出资后,未按期募足股份、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在创立大会上决定不设立公司的。公司以募集设立的,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批准;以募集设立的,由创立大会批准公司以募集设立的,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批准。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者《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规定,起草和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公开发行股票设立的股份公司,应当将章程草案提交创立大会表决。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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